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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来源: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社情民意》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武陵区政协主席汤劲翔反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群众的重要民生工程和提升城市品质的发展工程,今年4月10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为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下“加速键”。但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实际工作中也出现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报建难。老旧小区大多建成年代久远,无法提供相关土地、图纸等资料,因此无法办理前期相关报批手续。

二是资金短缺。由于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失养,破损严重,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的要求,工程量大,中央、省、市补助资金严重不足。2019年,中央财政资金是按0.54万/户测算,省级资金是按0.13-0.2万元/户测算,减去中央、省补助外,市财政补助40%,区县级财政必须出资60%。以常德市武陵区为例,该区是我省18个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县(市、区)之一,自2019年6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来,当年完成全区改造16个小区共3403户,投入资金1.36亿元,户均近4万元,最高的永乐花园户均近7万元。2020年居民出资5%的改造费用政策出台后,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居民普遍不愿出资,达到出资比例的老旧小区很少,且大部分是有单位的宿舍住宅区,商品住宅小区很少。

三是居民要求难满足。符合改造范围的小区居民要求较多、较高,远远超出改造范围,很难形成统一的改造意见,一旦施工,时常出现阻工现象。

四是部门协调难。“旧改”涉及到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网络等多部门,由于施工和管线改迁大都由各管线部门自行负责,施工主体多,施工协调难度大。

五是长效管理难。如常德市武陵区2019年改造完成的16个小区,目前仅有4个小区实现了物业管理。

为进一步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幸福感,建议:

一、因地制宜,简化报建手续。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开辟绿色通道,尽量简化各类报建手续,做到能简则简,能免则免。同时,尽可能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筹资力度,形成多方出资体系。一是各级财政进一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网络等部门同步实施改造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资金;三是针对不同的小区改造内容确定居民出资标准,对于基础类改造的居民出资5%,最高1000元/户。对于改善类和提升类的,居民应适当提高出资比例,建议不超过10%,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鼓励相关企业投资有关停车场、电梯、物流等项目,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收回投资,取得合理收益;四是组织小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投工投劳,参与改造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基层政协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可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多召开面对面的政策宣传、意愿征集、矛盾处理化解现场会、座谈会,做到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改造标准与内容,宣传改造后所带来的好处和居民的感受,形成良好的改造氛围。

四、加强长效管理,维护改造成果。各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基层物管部门要主动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帮助改造后小区组建网格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责任,选聘好物业公司。或是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小区全体居民联合成立自治性质的物业单位,在业委会领导下,聘请小区困难居民参与环卫、保安、绿化养护等工作。通过“定职责、建机制、强服务”,推行“社区+业委会+楼栋长”的城市基层管理模式,维护和巩固改造成果。




来源: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社情民意》(第2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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